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21年度传统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在乘用车、载货汽车、专用汽车等三个类别的传统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15家企业的15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传统乘用车,共涉及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主要是燃料消耗量、重型柴油车OBD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传统载货汽车,共涉及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主要是侧面防护装置、重型柴油车OBD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传统专用汽车,共涉及8家企业的8个车型产品,主要是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制动系统、侧倾稳定角、紧急切断装置、汽车及部件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责令进行六个月、三个月、一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企业相应类别传统汽车新产品申报、违规产品生产地址相应类别传统汽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待整改期结束且通过验收后恢复。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