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0〕712号
关于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整改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应符合该标准要求。近期,装备中心对《公告》内电动摩托车产品进行了梳理,目前仍有部分产品不符合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具体车型名单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尽快确认,抓紧完成标准整改工作。
附件:不符合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产品清单.xls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