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车辆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节能水平,加强汽车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的方式。
三、检查地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车辆经销场所及注册登记地等。
四、检查的项目
(一)现场检查:对于生产企业,主要检查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控平台的运行情况。对于车辆产品,主要检查整备质量、轮胎型号规格、钢板弹簧片数、罐体尺寸、侧后防护装置、反光标识等关键技术参数(见附件1)。
(二)抽样送检:
传统燃油汽车:货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后防护装置和柴油货车环保能耗等13个项目;专用汽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翻稳定角、制动系统、汽车防抱制动性能等10个项目;乘用车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国六排放、燃料消耗量等7个项目。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乘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安全性要求、轻型混合动力汽车能量消耗量等10个项目,新能源客车主要包括客车结构安全、内饰材料燃烧特性、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蓄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等15个项目,新能源专用车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等6个项目(见附件2)。
各有关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 现场核查记录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