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8日
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以下天检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团队分别将三个类别中涉及汽车产业条款进行了梳理。
第一类 鼓励类
四、电力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五、新能源
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
八、钢铁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大桥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
十四、机械
14、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23吨及以上大轴重重载铁路货车轴承,大功率电力/内燃机车轴承,使用寿命240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使用寿命25万公里以上轻量化、低摩擦力矩汽车轴承及单元,耐高温(400℃以上)汽车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P4、P2级数控机床轴承,2兆瓦(MW)及以上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5000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轴承,P5级、P4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轴承,飞机发动机轴承及其他航空轴承,医疗CT机轴承,深井超深井石油钻机轴承,海洋工程轴承,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速轴承,工业机器人RV减速机谐波减速机轴承,以及上述轴承的零件。
20、高强度、高塑性球墨铸铁件;高性能蠕墨铸铁件;高精度、高压、大流量液压铸件;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
33、合金钢、不锈钢、耐候钢高强度紧固件、钛合金、铝合金紧固件和精密紧固件;航空、航天、高铁、发动机等用弹簧;高精度传动联结件,大型轧机联结轴;新型粉末冶金零件:高密度(≥7.0克/立方厘米)、高精度、形状复杂结构件;高速列车、飞机摩擦装置;含油轴承;动车组用齿轮变速箱,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2.0兆瓦以上风电用变速箱、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机械、大型农机用链条;重大装备和重点工程配套基础零部件。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商用车盘式制动器、商用车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转向轴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C-EPS)、转向齿条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R-EPS)、液力缓速器、怠速启停系统、高效高可靠性机电耦合系统。
2、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7挡及以上自动变速器(7挡及以上A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
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符合GB/T20564《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标准或GB/T34566《汽车用热冲压钢板及钢带》标准)、铝合金、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强度≥980MPa、强塑积20~50GPa%)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无铅焊料等。
4、高效柴油发动机颗粒捕捉器;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及其喷油器;高效增压系统(最高综合效率≥55%);废气再循环系统
5、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2μm,孔隙率35%~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效区:8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DC/DC、70MPa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电动汽车用热泵空调;电机驱动控制专用32位及以上芯片(不少于2个硬件内核,主频不低于180MHz,具备硬件加密等功能,芯片设计符合功能安全ASILC以上要求);一体化电驱动总成(功率密度≥2.5kW/kg);高速减速器(最高输入转速≥12000rpm,噪声低于75dB)
6、车载充电机(满载输出工况下效率≥95%)、双向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设备(输出电压250V~950V,电压范围内效率≥88%);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技术及装备,快速充电及换电设施
7、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转向及其关键零部件
8、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C)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商用车电控制动系统(EBS)、载货汽车用轴荷自动测量系统等
9、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能力建设
10、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传感器、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作系统和信息控制系统、车网通信系统设备、视觉识别系统、高精度定位装置、线控底盘系统;新型智能终端模块、多核异构智能计算平台技术、全天候复杂交通场景高精度定位和地图技术、传感器融合感知技术、车用无线通信关键技术、基础云控平台技术;新型安全隔离架构技术、软硬件协同攻击识别技术、终端芯片安全加密和应用软件安全防护技术、无线通信安全加密技术、安全通讯及认证授权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测试评价体系架构研发,虚拟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整车级和系统级测试评价方法,测试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七、船舶
2、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大中型豪华邮轮、2000车以上汽车滚装船、3000米车道以上的货物滚装船、LNG加注船、牲畜运输船、甲醇(乙烷)运输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电池驱动船及多用途船、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15、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二十八、信息产业
35、医疗电子、健康电子、生物电子、汽车电子、电力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图像传感器、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9、流动污染源(机车、船舶、汽车等)监测与防治技术
30、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
41、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第二类 限制类
十一、机械
11、新建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运输类专用汽车和普通运输类挂车企业项目;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
51、仓栅式货车/挂车、平板半挂车、车厢可卸式汽车
十二、轻工
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等受控用途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以及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十二)轻工
14、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第三类 淘汰类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2、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内墙、溶剂型木器、玩具、汽车、外墙涂料,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七)机械
41、Q51汽车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