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
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19-8676908
传真:0719-8676908
网址:www.yuanpukeji.com
E-mail:hubeiyuanpu@163.com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
汉成天地②号写字楼二楼
政策法规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公告》管理便企服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7:57 来源:未知 点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0〕93号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公告》管理便企服务

措施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给车辆生产企业在履行《公告》管理中带来的实际困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署,现就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公告》管理便企服务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新申报产品,6月30日前,允许企业使用研发验证测试结果替代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企业应提交承诺,承诺相关测试结果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在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

企业可通过“《公告》数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相关承诺;并在填写产品检验项目统计表及检测报告时,选择并提交“企业研发验证报告”。

二、对于已许可产品参数扩展变更,6月30日前,允许企业备案时暂不报送相关检测报告,可实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企业应提交承诺,承诺备案后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企业可通过“《公告》数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相关承诺。

三、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生产企业由于供应链问题导致的更换零部件供应商等迫切需求,我中心将加快受理企业申请,压缩《公告》审查时间,视情况提请增加产品《公告》发布频次。

四、延长企业准入整改期限,对于企业准入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目前需要进行整改的企业,可在原整改期限基础上再延长三个月。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8日

 
分享到:
关于远普 | 新闻资讯 | 服务项目 | 成果展示 | 资料下载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 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5005698号
电话:0719-8676908 传真:0719-8676908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 E-mail:hubeiyuanpu@163.com
项目申报 ,产业政策咨询 ,产业设计开发 ,国际体系认证 技术支持:湖北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