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1号修改单)各项要求,规范《公告》管理,现将《公告》产品整改和检测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工作要求
1)对于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企业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通过《公告》变更扩展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时应提交相关检验报告,在佐证材料中提供驾驶区照片;
2)对于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企业应在2020年8月1日前通过《公告》变更扩展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时应提交相关检验报告,在佐证材料中提供驾驶区照片;
3)自2019年8月1日起,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新产品时,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装载封闭式专用货厢的右侧45°照片;在其他栏注明“该车仅运输封闭式专用货厢”;在佐证材料中提供车辆实现专用货厢交换的专用装置的说明材料及厢体装卸作业时照片。《公告》内的车厢可卸式汽车产品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4)对于《公告》内不符合1号修改单要求的平板式载货车辆、仓栅式载货车辆(包含货车和挂车)将在323批《公告》予以暂停。请企业抓紧时间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我中心。传真:010-68200751。
二、检测工作要求
自第324批《公告》起,企业申请《公告》产品准入时,应提供符合1号修改单要求的检验报告,请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