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关于规范部分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为规范《公告》产品准入管理,统一产品准入技术审查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同意,现将有关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和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沥青运输车/半挂车
依据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要求,沥青(包括筑路沥青、路油和稀释沥青)属于危险货物,沥青运输车/半挂车应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有关要求应符合危险品运输车要求。
以沥青运输半挂车为例:1、应安装符合GB 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标志牌(标志牌见下图)。
2、应安装符合GB 18564.1-200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的环形橙色反光带。
3、应安装子午线轮胎。
4、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5、应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6、其它栏应注明: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车辆类型:AT型,介质类项号:3;② 采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半挂车的牵引车。
二、液压子站高压气体长管半挂车、高压气体长管骨架运输半挂车
生产液压子站高压气体长管半挂车、高压气体长管骨架运输半挂车的企业,应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C2级长管拖车的能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C2 级长管拖车资质证书)。
三、暂停使用部分产品名称
为规范《公告》车辆产品名称,在申报产品准入时,暂停使用“铁水、铝水包运输车/半挂车、化工液体运输车/半挂车”产品名称。企业应按照车辆产品的结构特征,选择GB/T 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标准中适合的产品名称进行产品准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