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1〕757号
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旅居车辆《公告》产品准入申报工作,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旅居车辆产品准入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要求
1、申报《公告》产品准入的旅居车辆产品(含旅居挂车)应满足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旅居车辆的内部空间应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旅居生活功能的要求。至少应具备独立的卫生设施使用空间;车内高度(车厢地板到车厢内顶蓬的距离)不低于1750mm;相关设备设施应在车内固定,方便操作使用。
2、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车辆内部专用装置、设施的具体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生活设施固定方式;供排水系统布置;车辆配备的报警装置(烟雾、气体等)及应急逃生口位置等。
3、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内部装置照片和图纸。包括:车内专用装置设施布置简图、照片;车辆内部空间布置尺寸简图、车门尺寸标注简图。
二、实施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申报《公告》(第352批)的新产品应满足以上要求;
2、对于已《公告》的旅居车辆产品,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车辆信息的补充和整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