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