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滤清器分标委组织制定的汽车行业标准《汽油乘用车碳罐用空气滤清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及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
征求意见时间:2020.09.09-2020.10.19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汽油乘用车碳罐用空气滤清器 |
起草单位 |
上海滨道滤清器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冉超 |
邮寄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工业区城中路851号 |
邮编 |
201400 |
电话 |
021-50309282 |
传真 |
021-50309282 |
|
chao_ran@qap.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