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1〕150号
关于对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问题
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汽车生产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的要求,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上报了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现将检查结果通报贵单位。
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逾期未收到反馈材料的视为接受检查结果。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邮编100846)。
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系人: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张国振 |
010-68200281 |
zhangguozhen@eidc.org.cn |
房旭 |
010-68200279 |
fangxu@eidc.org.cn |
王晋军 |
010-68200280 |
wangjinjun@eidc.org.cn |
特此通知。